教導處-各級學校112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13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012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
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學生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遇緊急重大事件請先行通報各駐區督學知悉,請學校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
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並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對校安事件妥為應處並提供學生必要協助,以
維護校園安全。
相關檔案
各級學校112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發布時間: |
2023-01-19 09:58:11 |
發布單位: |
大山國小教導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