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如發現校園周邊有電子煙販售情事請加強向地方衛生單位檢舉以進行後續溯源追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95140號函辦理。
二、該署已於110年9月3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2132號函(諒達)送修正後之「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請各校
據以執行,持續將電子煙等新興菸品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落實推動,包括辦理或融入教育宣導活動及相關課程、
納入校內規範管理,另對於使用電子煙之學生,請實施戒菸諮商輔導與轉介,並將電子煙或販售來源資訊送交地方
衛生單位查處等。
三、有關電子煙危害、國內外管理現況及防範策略等衛教資源,可逕至衛生福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防制專區」網站
參考運用,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
相關連結
電子煙防制專區
發布時間: |
2022-07-27 09:43:44 |
發布單位: |
大山國小教導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