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各級學校111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8192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請貴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做好相關防疫
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學生傷亡事件發生。
三、暑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請先行通報各駐區督學知悉,並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
業要點」規定實施校安通報作業;另依據前揭要點第8點第3項規定,學校應指定專人為校安通報事件作業窗口,以落實通報之責。
四、副本抄送本府教育處各駐區督學及本處各單位。
相關檔案
各級學校111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發布時間: |
2022-07-06 15:44:14 |
發布單位: |
大山國小教導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