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法務部辦理111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
一、依行政院107年12月28日核定之「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肆點第九項第二款之4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一),請就主管業務並配合實施計畫所定方向,協
助推廣犯罪被害預防與權益保障之相關理念,強化社會大眾對於犯罪被害預防及被害人權益保障之認知。
三、有關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之相關最新文宣,將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該會)於下半年度陸續上
傳至該會網站(連結:http://www.avs.org.tw/content.aspx?id=32828)或該會之粉絲頁(連結:https://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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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發布時間: |
2022-05-10 08:27:01 |
發布單位: |
大山國小教導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