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室-為兼顧防疫與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調整接觸者匡列定義,詳如說明
說明:
一、旨揭密切接觸者匡列期間,調整為自確診個案發病前2日至隔離日止。有確定病例職場可參考「COVID-19確診個案與
接觸者自主應變機制」(附件1),掌握密切接觸者並造冊(如附件2),以利及時提供衛生主管機關,及主動通知相關
接觸者。另請依新修訂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附件3)修改各單位計畫。
二、因應疫情變化致策略即時變動,最新資訊請各機關(構)及事業單位防疫長及管理人員,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及最新資訊/重要指引及教材/「應變整備計畫及持續營運計畫」,以及「最新
政策資訊」項下查閱,並同步調整相關因應措施。
相關檔案
COVID19確診個案與接觸者自主應變機制.pdf
密切接觸者名冊範例.pdf
發布時間: |
2022-05-03 10:07:26 |
發布單位: |
大山國小教導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