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風險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42975號函辦理及本府110年9月14日府教特字第
1100176047號函諒達。
二、因近期學生自我傷害案件頻傳,請貴校加強校園自我傷害高風險學生之覺察與篩選,並留意關懷學生於季節交替之
際,疑有病情變化或情緒失調狀況者,請學校主動協助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相關協助,完善
心理支持系統。
三、請加強督導檢視學校校園環境設備安全,並評估校園樓層三樓以上的陽台(露台、窗台)及頂樓之危險性,以維護學
生安全。
四、本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供「心理衛生諮詢服務」、「臨床精神疾病定點諮詢」及「個案研討會」之輔導管道,請
貴校多加參考運用。
發布時間: |
2021-10-29 13:44:43 |
發布單位: |
大山國小教導處 |